(招标编号:CHDTDZ057/16-CL-01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 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项目(二期)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7/16-CL-01101 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项目(二期)保温材料采购 热网项目(二期)保温材料采购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江可门港经济区热网项目(二期)保温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2019-2021年)。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6.硅酸铝针刺毯应提供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或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7.高温玻璃棉、反射层均应提供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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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