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158)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商旅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华电集团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中国华电集团总部及国内所有分、子公司(实际组织范围以整体验收之日上线财务共享系统的单位数量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周期18个月(2023年8月完成系统开发及试点上线,2024年8月完成项目整体交付及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15801 中国华电集团 商旅平台建设项目 根据商旅平台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差旅管理信息系统现状、特点及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依托财务共享系统,以全面自主可控软硬件环境为基础,搭建商旅平台,实现业、财系统深度融合,对外与商旅资源直连,对内集成财务共享、各单位自建商旅相关业务等系统,实现差旅全业务流程闭环管理,并与财务数据自动挂接进行差旅数据分析,含2年质保(提供现场运维服务)、商旅资源服务单价(不含在总价中,有效期到项目质保期满)。 500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 商旅平台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央企集团级或同等规模企业集团的本地部署的商旅平台信息化项目实施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7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但需要在标书发售期间自行在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确定免收(根据相关要求,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已对招标代理机构屏蔽,因此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识别投标人,无法办理免收)。如果在本次标书发售期间未自行确定免收,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