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XS-0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华电呼图壁能源 热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暂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XS-01301 粉煤灰销售 2023年7月0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粉煤灰销售,年产量约20万吨,夏季约9万吨,冬季约11万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储存粉煤灰仓库必须为全封闭式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完成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工作。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全封闭式)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2)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全封闭式)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 9.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具有并提供1项粉煤灰运输、或处置、或销售、或综合利用等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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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