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SG-0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 原2×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及周边工程已由中国公司江苏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需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后签订的合同才正式履行。如未获得批准,此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 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368号,原2×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建成于1992年,其中冷却塔塔体高120m,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环形筒体结构,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人字柱、环梁、环形基础,淋水面积为5000m2。以及拆除周边。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150天,拆除工期100天。初定计划施工时间:2023年6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5/18-SG-02901 戚电公司原2x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及周边工程 戚电公司闲置冷却塔拆除及周边环境。 实施范围具体详见技术协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戚电公司原2x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及周边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65米及以上人工拆除双曲线混凝土冷却塔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及业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