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烟台莱州市土山镇
2.2项目规模:建设4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升压站一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3.1设计标段:1年(自框架协议签订当日起计365天内)
2.3.2监理标段:不少于18个月,具体工期以项目最终验收移交,达标投产止。计划2023年10月30日开工,计划2025年4月30日完工。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标段:全过程勘察设计(含渔业设计)工作,包含满足招标人报批需要及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各类比例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主辅设备采购文件编制、主体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方阵布置、设备及线缆选型、支架基础形式、支架形式、光伏厂区、35kV集电线路、道路(进场及施工检修道路)、升压站选址及布置、升压站内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厂址或厂平布置有关的所有单项工程等项目的优化设计(不低于初步设计深度和内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特别说明:①本次不包含送出工程勘察设计,送出工程勘察设计由招标人单独采购。投标人应做好与送出工程勘察设计的配合工作。
②光伏支架的设计含在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对支架设计负责。
2.4.2监理标段: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审查、优化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工程概算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围墙、永临道路等临建设施)、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施工、送出工程施工、设备验收、调试、性能试验直至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精品工程建设(包含安全验收、消防验收、并网验收等各项单项验收配合)等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还包括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及审计、设计变更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竣工图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另委工程审核、现场见证、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等相关工作、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参与工程(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一年试生产中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以及配合业主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监理项目为光伏发电场部分、升压站部分、集电线路部分、现场到货设备组装部分、送出线路工程施工等施工监理及所有单项工程项目。
特别说明:本次不包含环保监理、水保监理,由招标人单独采购。投标人应做好与环保监理、水保监理的配合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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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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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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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以上资质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8.近五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3个100MW及以上已投产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拟服务于招标范围内工程的设总应具有不少于1个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山东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8.近五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监理投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项目总监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师复印件),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备担任过不少于一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投产项目工程总监的资历(需提供加盖用户签章的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且应与监理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工程。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1 16:31到2023-07-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