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药剂及化验试剂“一体化”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银南区域危化品药剂及化验试剂“一体化”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一)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概况: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约67公里,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公里,向北4公里是厂用铁路支线的接轨站——大坝火车站。厂区紧靠包兰铁路西侧,西部约5公里是银北通往银南的国家Ⅱ级公路,交通便利。
装置概况: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水为黄河水,投加聚合铁及聚丙烯酰胺进行预处理,水处理采用超滤+反渗透+离子交换处理方式,再生剂为盐酸和液碱,精处理采用离子交换处理方式,再生剂为盐酸和液碱。给水、炉内加药为氨水、氢氧化钠,循环水为敞开式循环水系统,投加稳定剂及杀菌剂、剥泥剂,废水处理设置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石灰沉淀)、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公司配置有化验室。本项目采购药剂主要为原水预处理、水处理、给水、炉水处理、循环水处理、废水处理及化验室用药剂。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依托大坝一二期现有设施,不单独设置水处理系统,精处理为前置过滤器+高速混床,再生剂为硫酸和液碱,凝结水、给水加药为氨水,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并提供部分化验室用药剂。本项目采购药剂主要为给水处理、废水处理及化验室用药剂。
(二)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概况: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67km,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km,北距大坝火车站约4km,厂区紧靠包兰铁路西侧,西部约5公里是银北通往银南的国家Ⅱ级公路,交通便利。
装置概况: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系统包括化学锅炉补给水系统、脱硫系统、机炉加药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和酸碱系统使用水处理药剂及化验室。
(三)中卫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概况:能源中卫热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中卫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中西部,宁、蒙、甘交界地带。中卫市区东北距银川市166km,全市地形由西向东倾斜,境内海拔高度在2955m~1100m之间,中卫市境内有包(包头)兰(兰州)、宝(宝鸡)中(中卫)两条铁路干线和甘(甘塘)武(武威)一条铁路支线,以及正在修建的中(中卫)太(太原)一条铁路干线。中卫公路比较发达。石中高速公路中宁段、中郝高速公路中宁、海原段已建成通车。中营(中宁-营盘水)、银武(银川-武汉)高速公路中宁段已开工建设。形成了国道109、省道201、202和石中、中郝、中固高速公路在境内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
装置概况:能源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系统包括化学锅炉补给水系统、脱硫系统、机组加药系统、酸碱系统及化验室。
(四)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概况: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3日,以灵武电厂现有332万千瓦发电机组为热源,是国内首家通过改造百万千瓦空冷机组,首次采用盾构穿越黄河,长距离热力输送、大温差换热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设计接带面积6949万㎡,其中,一期设计接带供热面积3770万㎡,二期设计接带3179万㎡。一、二期工程分别于2018年10月和2020年10月建成投运,建设集控中心1座,中继泵站5座。
装置概况: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系统包括软化水系统、热网循环水系统、热网加药系统及化验室。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化学锅炉补给水系统、脱硫系统、机组加药系统、酸碱系统及化验室使用化学试剂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等,化学试剂清单详见技术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计划交货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6年07月30日,具体供货期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包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每种危化品及化验试剂的供货时间以采购订单为准。
2.1.4交货地点: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硫酸和盐酸)。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危险化学品药剂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1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