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东湖一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铜陵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拟建设光伏交流侧容量约为9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10.03986MWp),以35kV电压等级汇集至110kV升压站后送至220kV玉楼变变电站实现全额上网;项目采用渔光一体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本项目属新建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段范围为铜陵市东湖一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本标段不包括35kV架空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工程、对侧站改造)、勘察设计(地质详勘)、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场地平整及池塘修整、边坡治理、场内、场外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等,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场地清理、青苗清理和补偿费、道路使用费、原有硬化路面损坏赔偿、协调、路基防护、防洪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及路面附属设施、沟涵等施工、地上所有附属物清理(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协调、影响施工和设备运输的电力线路、灯杆、树木、通讯设施、构建筑等)、植被恢复、道路修复拓宽、均以满足施工及光伏组件、设备运输要求为准,并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施工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评审、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30MWp的光伏组件及19台3125kW箱逆一体机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试验、系统调试、涉网配合调试、试运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项目招标范围还包含土地首年租金、青苗补偿费以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费等费用。
本项目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仅限于30MWp光伏组件及19台3125kW箱逆一体机,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无法提供,可要求承包方提供,结算价格参照本合同分项价格另外计算,承包方需无条件供货。
本项目总工期为360日历天,2023年12月25日前需投产35MW容量光伏发电,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章节。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项目分界点详见发包人要求章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不包含户用和整县光伏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31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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