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一发柴油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柴油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发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两公司共计建设有2000MW燃煤发电机组,为了保证煤场工程机械的正常运转需要使用柴油作为机械燃烧的动力。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启停、磨组启动、锅炉助燃、煤场工程机械、生产车辆等用柴油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石嘴山有限公司车用0#柴油(1280吨)、车用-10#柴油(90吨)、车用-20#柴油(80吨);石嘴山一发公司车用0#柴油(848吨)、车用-10#柴油(46吨)、车用-20#柴油(42吨)。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以先到者为准。
2.1.4交货地点: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1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