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区)。
2.2 机组容量: 3260MW。
2.3 计划工期:预计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三年。
2.4 招标范围:广东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一期 2×630MW 机组及二期 2×1000MW 机组的输煤系统运行、保洁等工作委托给投标方, 投标方成立 输煤运行项目部,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各系统、设备的运行工作, 潮州发电公司负责对其进行运行调度、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应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 有 2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国内 2×6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输煤系统运行项目业 绩(合同承包范围内容中须包含煤场管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 要求的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末页、合 同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机组容量、输煤系统运行、煤场管理等内容关键信息页。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报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规范投标行为, 现公布常见不良行为(见附件 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