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区余物清理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储灰场。
2.2 建设规模:宝鸡凤翔二期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余物约 67.8 万立方米的清理迁移;1.5公里运灰道路还建;灰场喷淋系统改造等。
2.3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余物清理迁移 30 日历天完成、其他项目 60 日历天完成。
2.5 招标范围:负责宝鸡凤翔二期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用地范围内的湿灰和炉渣一部分迁移到宝二公司预留储灰场存放,一部分用于光伏场地铺平找坡、碾压;将堆放在预留灰场的建筑垃圾进 行破碎, 一部分用来修筑灰渣运输道路,另一部分用来填方和在光伏区内铺设找坡(利于场地排水) ;对 光伏场区占用的运灰道路进行还建;灰场喷淋系统改造;光伏场区与预留灰场之间修建排水沟,接入雨水 调节池;石膏堆放场地围墙拆除改造;外购黄土对光伏场地进行铺平覆盖,机械碾压密实;储灰场所有清 理迁移余物的平整、碾压、洒水、覆盖、试验检测等全部工作。余物预估量 67.8 万立方米, 据实结算。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要求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须具有至少 1 个粉煤灰、炉渣等销售或直接倒 运业绩(单项业绩应满足 10 万吨及以上) ,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累计满 10 万吨的发票结算证明。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24 日 00 时至 2023 年 08 月 0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