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三期 1、2号机组项目厂外排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立项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西钦州石化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国投钦州电厂三期工程规划先期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布置预留 3、4 号机组扩建条件。
项目整体进度:本工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主厂房基础浇注第一方混凝土,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台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2024 年 2 月 29 日第二台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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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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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钦州 项目-厂外 排洪沟工程 施工 |
本项目厂外排洪沟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厂外排洪沟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山体开挖及护坡(主要包括 1 号冷却塔西侧靠近山体的区域沿山体坡脚取直,2 号 冷却塔西侧山体开挖至厂区红线)、土方开挖及回填、林木砍伐及清表、软弱地基清淤换填、排洪沟施工、影响排洪沟施 工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清运处理、厂区入口涵洞处过路段道路破除与恢复(预埋管涵)等,具体技术要求及范围详见 第五章 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厂外排洪沟施工图》中所有工作, 包括排洪沟、泄水孔、消能台阶、消能墩、安全防护栏杆、 护坡(详见总图专业图纸)、周边场地平整以及与厂区雨水沟、原水池溢流沟、厂外雨水沉淀池的接口处理等。厂外排洪 沟区域按照现有场地条件原貌移交。厂区南侧排洪沟边界因与铁路边界有重叠,实际用地红线会有所调整,施工时按调 整后的用地边界实施。 2)负责从厂区控制网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建立本标段施工控制点,满足本标段施工要求。 3)负责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支护、分段施工临时截断封堵、排水和防渗、铁路保护区域施工等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 费及通常施工措施费。厂外排洪沟与厂区临时排水沟位置部分重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厂外排洪沟施工期间厂区临时排 水沟改道措施,确保厂区雨水正常排出。 4)本标段施工区域的安全隔离、标识标牌的采购、施工,以及所有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垃圾清运等。 5)施工机械、材料运输道路的建设与维护:厂区正式道路至投标人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铺设 30cm 厚的碎石或刨铣料硬 化,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正式道路污染或损坏应负责维修、维护。详见合同附件六《施工现场管理》。 6)本标段通讯和临时生产、生活及现场办公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维护。 7)本标段施工期间现场及承包方生活区的保洁、保安、保卫工作。 8)承包方应确保本工程的环保设施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并通过验收, 该项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固体废弃物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9)进场门禁:按照发包方要求办理设备及人员进场手续,并报备相关资料。 10)承担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及预防自然灾害所发生的措施。 11)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与当地政府、村民、铁路部门的协调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配合,协调过程中如果需要支付 费用,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支付。 12)上述未列的合同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验收、评审及整改也均由承包方 负责,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专项费用、整改费用及评审所需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务费用等) 承包方负责。 13)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本合同工程的档案通过验收。 14)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工作,由投标人委托建设单位签订的第三方土建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15)本标段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人协调的接口引接,所需过路埋管、破路、恢复等由投标人负责,并配 备校验合格的水、电计量装置,水、电费按照每月抄表计量数据和损耗进行扣除。 16)本标段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直埋管、套管等各类预埋管施工。 17)本标段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和建筑、临时标识、标志、标牌属于承包方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机组移交时的永久安全设施和机组移交时所有涂刷的永久标识、标志、由承包方负责采购、施工;机组移交时所有的永 久标识(非涂刷)、标志(非涂刷)、标牌属于承包方的安装范围。 |
计划开工 时间: 2023 年 8 月 20 日 (暂定, 最终以发 包方正式 通知为 准),完工 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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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工作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a.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7 月 1 日起,以完工时间为准) 已完成类似建筑工程合同业绩不少于 2 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能证明上述业绩的有效资料。
(3)其他要求:
1 )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GB/T24001(或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在近 18 个月内不得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 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8 月 3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