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公司“三改联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厂内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三改联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厂内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庄河公司)厂址位于大连庄河市东南约18km处的黑岛镇黄圈村以南的海岸。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一期工程为2×600MW机组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大主机均由哈尔滨三大主机厂制造。1号、2号机组先后于2007年8月、2007年11月投入商业运营。
2.1.1 招标范围:新建一座供热能力650MW的供热首站、新建2根DN1400的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自新建热网首站接至厂外热力管网、化水系统设计、采暖系统改造等,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土建施工、安装施工、逻辑组态、调试、试验、培训等内容。
2.1.1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并具备供热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