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阳极残极销售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阳极残极销售
2.项目概况及销售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一厂、电解二厂及原碳素厂和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生产产生的阳极残极实行对外销售。
2.2销售范围: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二厂及原碳素厂生产产生的阳极残极(月度销售量约3100吨);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一厂生产产生的阳极残极(月度销售量约2900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生产产生的阳极残极(月度销售量约2000吨),总量为月度8000吨。
2.3处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阳极残极所在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一厂、电解二厂及原碳素厂和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
3. 采购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能力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碳素制品生产企业、铜冶炼生产企业或贸易商,贸易商需具备炭素石墨制品或固体废物处理的能力,提供与下游需求生产企业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涉阳极残极下游稳定流向承诺书。
3.2其他条件:采购方需自行勘验阳极残极现场,了解和认可阳极残极的状况及约定,自愿接受阳极残极的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阳极残极完成交货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费用即由买方承担。采购方对物资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谈判确认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认及购买谈判文件:
4.1确认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1日15:00至2023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