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项目50号风机35kV海 缆下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技术改造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 1.如东 H4#海上风电场、如东 H7#海上风电场。 2. 江苏省省管区蒋家沙。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 标限价 (万元)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DNYZC-2023- 07-01-1160- 01 |
如东 H4、如东 H7 项目风机 基础及海缆 冲刷监测与 评估(一年) |
1.扫测范围 如东 H4 海上风电项目、如东 H7 海 上风电项目 (1) 200 台风机周边 50m×50m 范 围和 2 座海上升压站(每个风场各 100 台风机、1 座海上升压站) 周 边 50m×50m 范围; (2) 对本项目海缆路由中心左右 各 50 米范围内进行扫测,海缆路 由包括 220kV 海缆路由、 35kV 海缆 路由和光缆路由,其中如东 H4#项 目总长度约 273.1km,如东 H7 项目 总长度约 298.4km。 (3) 海缆接入端排查,选取 20 台 风机和 2 座海上升压站(每个项目 10 台风机、 1 座海上升压站) 核查 包括风机和升压站周边海缆接入 端的位置和悬空情况, 对海缆接入 端的状态及风险作出评估并给出 处理措施意见。 2.监测内容 (1) 监测风电场风机和海上升压 站基础周边 50m 范围内海底底质 及冲刷沟发育情况, 确定海底冲刷 沟的位置、规模、深度, 分析海底 冲刷变化情况;利用扫测数据生成 可视化三维渲染图和曲线图等图 表, 显示显著的冲刷危害的地理坐 标、高程等重要信息,对冲刷坑、 |
合同有效期一年, 年度 内开展一次扫测, 接到 发包人通知后 2 个月 内完成扫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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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序 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 标限价 (万元)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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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刷沟、冲刷槽、碍航物等海底特 征的位置、形状进行分析, 并计算 冲刷方量、评估变化趋势等, 形成 桩基基础桩体周边海底冲刷状况 相关综合成果报告。 (2) 监测风机之间及风机与升压 站之间海缆的掩埋和悬空情况, 测 定各悬空段的位置、长度及最大悬 空高度;分析海缆的位置、掩埋或 悬空变化以及演变情况根据扫测 数据分析判断海缆裸露或悬空状 态出具统计海缆处裸露或悬空状 态的区间位置坐标及区间长度的 图表成果。对海缆接入端的状态及 风险作出评估并给出处理措施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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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YZC-2023- 07-01-1160- 02 |
蒋家沙 H2#海 上风电项目 50 号风机 35kV 海缆下 坠修复工程 |
本次招标为蒋家沙 H2#海上风电项 目 50 号风机 35kV 海缆下坠修复 工程(详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1) 蒋家沙 H2#项目 1 台(50#) 风机 35kV 海缆修复材料的采购、 运输、施工、试验、验收等全部工 作; (2) 涉及本工程的政府主管部门 协调、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图纸。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 成进场准备, 船机进场 后 20 天内完成修复。 |
320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1 |
DNYZC-2023-0 7-01-1160-01 |
如东 H4、如东 H7 项 目风机基础及海缆 冲刷监测与评估 (一年)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与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水 利行业或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 2018 年 07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2 个海上 风电项目基础冲刷扫测业绩或海缆路由冲刷扫测业绩或基础安全监测业绩 (海上风电 EPC 总承包业绩除外)并同时至少具有 1 个海上风电项目基础冲 刷扫测评估业绩(提供项目评估报告封面、评估内容及盖章页)。(以合同 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能够证明合同已全面履行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全额发 票等>)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4)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
序 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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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DNYZC-2023-0 7-01-1160-02 |
蒋家沙 H2#海上风 电项目 50 号风机 35kV 海缆下坠修复 工程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 2018 年 07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2 个海缆 敷设或海缆维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 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范围、 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其中应包括姓名、职 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4)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 否决制。 7.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