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峪煤矿主井地面原煤生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核桃峪煤矿主井地面1号筛分楼内设备较多,因主井井口未设计缓冲煤仓,正常生产过程中任意一台设备故障或溜槽堵塞时,将造成主斜井上段和下段胶带机重载急停,影响矿井生产。为减少生产影响,降低设备损坏频率,经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踏勘,拟对1号筛分楼系统进行改造,在-0.95m平台安装两台处理能力3000t/h齿辊分级式破碎机,原煤经破碎后提升至原煤仓。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工 期: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10天,土建工程30天,设备设施拆除2天,新破碎机安装及接线2天,联合试运行1天。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主井地面原煤生产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对招标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质保期内系统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并提供招标方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选煤厂(洗煤厂)安装工程(系统改造)或矿井煤流系统安装工程(系统改造)的业绩(须提供证明资料如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项目内容范围、等关键页的影印件且上述业绩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交付生产)。
3.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