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异龙湖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境内,位于红河州石屏县城异龙镇东南3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8′~102°38′,北纬23°28′~23°42′。异龙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地处珠江支流的源头,紧靠珠江支系南盘江与红河两大流域分水岭,属珠江水系,流域面积360.40km?,最高运行水位为国家85基准高程1414.17m,湖岸线长38.59km,对应水量1.14亿m?,最低运行水位1412.67m,对应水量6410万m?。
“十二五”期间,由于连续4年多干旱,异龙湖中西部及东部湖滨带暴露出大片滩涂,湖床的暴露和底泥丰富的营养物质条件为芦苇等湿地植物的生长提供了条件,滩涂地上挺水植物疯长,至2020年异龙湖水位逐步恢复至正常水位(丰水期),湖床被重新淹没,原有水体植被被淹没随之死亡腐烂在湖底,形成堆积于湖底表面的残渣层,残渣层释放的污染物成为异龙湖内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残渣随着湖水自西向东的流动逐渐分布于整个湖区。
为了消除异龙湖内源污染负荷,2021年实施了残渣清理项目(一期工程),同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异龙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结合《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2018~2035年)》、《异龙湖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一系列文件,确定治理与保护的总体和分年度目标,制定治理措施,细化分年度实施计划、责任分工和实施安排等。
2021年实施了残渣清理先导项目(一期工程),清理残渣15万m3,为持续改进异龙湖水体水质,决定实施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标段)。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红河州委州政府、石屏县委县政府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达成意见,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参与异龙湖内源污染治理工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研发优势、资源优势和经营管理优势,由云天化股份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磷矿石尾矿、磷石膏与湖底腐殖质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研究与示范项目相关工作,目前已累计投入2300余万元,打捞水域面积约8平方公里。同时,围绕磷矿石尾矿、磷石膏与湖泊湖底腐殖质协同处置资源化研究与示范、异龙湖内源污染治理基础研发,开展石漠化生态修复材料、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的研究。
1.2工程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异龙湖。
1.3工程主要内容:清理湖底水生植物腐烂后形成沉积于湖底表层的植物残渣、底泥输送、干化场建设、回水处置等。
根据湖底残渣的不同深度,将湖区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见第七章图1)、各3个区域(见第七章图2)进行清理,本工程为一标段。承包人按标段及区块对应的残渣平均深度(见第七章表1)进行清理,清理面积约980万m2(合14700亩),残渣清理范围详见第七章图1中的“一标段”红线区域,残渣清理工程量约210万m3,各区块清理量见第七章表1。清理出来的残渣按就近原则送到干化场自然干化,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经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批准,可适当增加或调整干化场布置位置。上述数据为《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数据,具体工程结算数据按实际测绘数据为准。
干化场地现为农田或沼泽地,本项目的干化场在现有地形上采用黏土修筑围堰,围堰绝对高度为2m,设计有效水深1.7m,超高0.3m。两侧按1:2放坡,黏土压实度不小于90%。围堰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30cm。干化场底部进行平整压实,边坡铺设土工布,防止余水冲刷边坡。按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六个干化场地(部分干化场回水需要配置水泵抽排至湖内,投标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判断),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经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批准,可适当增减或调整干化场布置位置。围堰主要设计参数见表2,干化场平面详见图3,围堰断面详见图4,各区域干化场容积见表3。上述数据为《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数据,具体工程结算数据按实际测绘数据为准。
清理的湖底植物残渣通过管道送至干化场一端,余水排水口设置于干化场另一端(部分干化场回水需要配置水泵抽排至湖内),保证有足够长的余水停留时间。余水排放采用溢流堰式或泵抽吸式,在排水口周围用编织袋装土垒筑溢流堰,溢流堰高度根据干化场内水位变化进行调节,堰顶宽1m,上、下游坡比1:2,坡面铺设300g/m2土工布。本项目产生的余水,排入异龙湖环湖湿地后还湖。干化场轮流交替使用,使残渣均匀地平铺于干化场,便于泥饼的清除,使干化场有效、合理的作用。
(详见技术文件及各附表)
1.4计划投资:企业自筹。
1.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承诺合理工期。工期从监理单位或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另行通知。
1.6 招标人拟采用工程技术方案
1.6.1 通过环保式植物残渣清理和残渣分离处置进行清理;
1.6.2 清理的湖底植物残渣采用自然干化方式进行脱水干化处理;
1.6.3 对于残渣脱水产生的余水,经加药处理或湿地自净化后还湖;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现场踏勘等资料信息编制湖底植物残渣清理技术方案,也可根据自身技术优势编制更优化的技术方案。
1.7 工程质量
1.7.1本工程采用环保清理湖底植物残渣,投标人应尽量按第七章表1中的清理深度要求清理(若因设备及技术原因不能满足按表1清理深度要求的,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清理深度超过0.35米的清理量,结算时不予结算。
1.7.2回水质量要求:控制添加药剂量,保证回湖余水不低于目前的湖水水质。
1.7.3承诺不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事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1.8招标范围
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标段),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异龙湖现状及残渣清理范围、残渣清理工程量,编制残渣清理方案、残渣清理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干化场建设、残渣清理施工、残渣输送、工程验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竣工结算等方面,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档案、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程,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磷石膏协同异龙湖湖内植物残渣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标段)。
1.9 HSE目标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颁布或制订的安全、职业卫生、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规定。
为避免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事故,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及主管部门有权加强各项监管工作。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工作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只对标段工作内容中的部分工作进行投标。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其中之一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3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3000万元及以上疏浚、或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否则业绩视为无效。
4.4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和审计报告。
4.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工作安排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3日17:30分前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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