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电厂4号、5号机锅炉侧加装起吊装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4号、5号机锅炉侧加装起吊装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浙江公司宁海电厂4号、5号机锅炉侧加装起吊装置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等内容。包含4号、5号机锅炉侧加装起吊装置(电梯)所必须具备的工艺设计、应力计算及校核、施工图(竣工图)设计、附属设备和平台通道的相关设计;起吊装置的选型,设备和材料物资的采购、制造、监造、运输至现场,起吊装置、平台等安装、调试;现场基础打桩、道路及地坪恢复、土建混凝土支架、钢结构及所有设备材料的制作安装;与项目相干涉的设备、管道改造移位;最终交付验收,特种设备报检取证,资料、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归档、售后服务等,并能满足机组正常运行的需要;另外设备监造、设备制造监检、安装过程的监验费用也由投标方负责。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验收,检修开工日期、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宁海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电梯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火电厂电梯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