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榆泉煤矿变频永磁同步电动滚筒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上榆泉煤矿变频永磁同步电动滚筒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上榆泉煤矿井田位于山西省河曲县城南25公里处之黄河东岸,行政区划隶属河曲县沙坪乡、鹿固乡、巡镇管辖。井田面积29.8平方公里,截止2018年年底,保有储量9.19亿吨,可采储量5.96亿吨,矿井核定生产能力700万吨/年。井田内赋存9#-13#五层可采煤层,现开采10#煤层。矿井2003年开工建设,2005年5月联合试运转,2006年10月通过整体验收。矿井采用“主副平硐+回风斜井”综合开拓方式,单水平开采。矿井地质条件简单,顶板为浅埋深坚硬砂岩,煤层倾角2~8°,Ⅱ类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为3~4个月,煤尘具有爆炸性。201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0m3/min,相对涌出量0.20m3/t。矿井最大涌水量为151m3/h,最小涌水量99m3/h,平均123m3/h,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2.1.2采购范围:购置上榆泉煤矿永磁同步电动滚筒及智能控制系统9套及附件。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2.1.3交货期(货物):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主要设备的(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矿用煤量监测仪、矿用本安型无线数据采集分站)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须与煤矿直接签订;2.合同内容包含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或其他型式变频调速一体机的供货业绩;3.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