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 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30%资本金自筹+7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气脱硫EP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厂址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原株洲县)淦田镇,湘江南岸的陈家塘,厂址北距湘江约2km、距淦田镇约3.3km、距淦田车站约4.0km、距渌口区城区约26km、北距株洲市区中心约40km、距株洲通用机场约35km,该厂址东北与古亭500kV变电站的直线距离约17km。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建设工期:2台机组分别计划于2025年11月和2026年2月投产。
2.4名称:烟气脱硫EP。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2套
2.7技术规格: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系统不设GGH、MGGH、增压风机和旁路烟道。脱硫采用外购石灰石块的制浆系统。脱硫设计含硫量按1.5%、FGD入口SO2浓度3271 mg/Nm3(标态、干基、6%O2),BMCR工况条件下,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不低于99.55%,脱硫装置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15mg/Nm3(标况、干基,6%O2)。湿法脱硫装置考虑协同除尘,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80%(包括石膏、烟尘等),脱硫装置入口烟尘浓度不大于25 mg/Nm3(标况、干基,6%O2),脱硫装置出口烟尘浓度(包括烟尘和石膏等固体物质)不大于5mg/Nm3(标况、干基,6%O2),脱硫装置出口烟气含水率不大于20 mg/Nm3(干基)。脱硫装置与主机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2.8交货地点: 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2.9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或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0供货范围: 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国产燃煤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和供货。包含2台机组整个脱硫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和整套完整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设备和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2台套10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脱硫BOO/BOT或EPC或EP超低排放总承包投产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有2015年1月1日之后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
发电机组脱硫装置总承包(EPC)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资格证书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B)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具有2015年1月1日之后1个10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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