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 8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石圈村大万山。
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 8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厂址区东邻G312国道,南邻京藏高速,距离华能甘肃西固热电有限公司约25公里。
本项目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电压变比采用110±8×1.25%/35±2×2.5%/10.5kV(10.5kV为不平衡绕组)。主变容量80MVA,110kV线变组接线;35kV 采用单母线出线4回集电线路,项目在 110kV变电站旁增加一套储能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以 1 回 35kV 接入 110kV 单母线。新建送线路10公里,330kV新庄变扩建110kV间隔1座。项目计划于 2022 年6月30日前投产发电。
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施工采用总承包方式(含升压站施工、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施工,场站备用电源施工),投标人全面负责上述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调试、试运行、涉网试验(包含特殊性试验项目)、工程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交钥匙总承包,工程须满足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并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同时符合行业相关建设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规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和华能集团精细化管理细则等要求。具体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1)负责送出线路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征地及征地手续办理、迁移补偿、余物清理、林勘评估、林木补偿、植被恢复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发包人协助。
(2)本工程勘察设计包括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国网新庄变扩建间隔、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3)联合试运转包括工程内容和规模范围内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启动试运,直至竣工投运,验收试验及启动方案编制,送电前所有手续办理、调度系统调试、安全标准化建设(设备命名,杆号牌、警示牌、标识牌等的制作安装)。
(4)负责送出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所有土建及专业工程施工、建筑设备购置及安装。(含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和材料订购、供应、运输、贮存和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联调,试运、消缺和缺陷责任处理,进场道路等。
(5)负责升压站内建筑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电气工程施工(含建筑、安装施工,五通一平),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和材料订购、供应、运输、贮存和安装;对端新庄变间隔扩建工程建筑工程、电气设备购置及安装(含建筑、安装施工,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和材料订购、供应、运输、贮存和安装,10千伏施工(备用)电源线路征地、赔偿、协调,施工等相关工作。
(6)负责升压站、送出线路以及对端间隔改造等全部工程的各类评审、质量监督检查委托工作。
(7)满足集中监控接入要求,无偿提供全量数据(含控制点数据)接口进行发布并完成数据接入联调工作。协助完成其他数据采集和接入的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8)负责按照招标人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工程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整理,配合完成档案验收,并经招标人归档。
(9)其他包括办理消防申报及备案,路径协议,省调、地调通信接口,省调、地调自动化接口,第三方检测验收、培训、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文件编制,环境影响评估、过程监测、验收,水土保持方案评估、验收,配合财务审计验收,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论证及评审,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及评审(如有)(职业卫生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如有)(安全预评价文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文件编制),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
规模: 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 8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电压变比采用110±8×1.25%/35±2×2.5%/10.5kV(10.5kV为不平衡绕组)。主变容量80MVA,110kV线变组接线;35kV 采用单母线出线。新建110KV送出线路约10公里,330kV新庄变扩建110kV间隔1座,10KV施工备用电源约14.5公里。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1 投标人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工期安排计划;
2.3.2 本工程计划拟定2022 年 5月30日开工,2022 年7月30日竣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买方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备案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贰级及以上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 5 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个已完工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电站总承包施工合同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至少6个月的单位所在地社保缴纳证明;近5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变电站整体安装工程或1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项目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4月30日 9:00 起至2022年5月9日 17:00 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