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优化提升及环境管理提升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优化提升及环境管理提升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3310,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头化工”)是中国神华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250公顷,共有员工1500人。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加严和标准提高,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及黄委会等各级政府部门提出的相关减排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须对现有浓盐水进行最大程度资源化回收利用处理。为此,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外排废水逐渐实现近零排放的管理目标,拟实施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从而满足更加严格的环保管理要求,保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改造项目占地共计79.65亩,项目建设运行后现场部分位置环境较差需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处理,拟进行改造升级提升。
2.2招标范围依据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详细设计文件,负责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安装、调试、交工资料整理提交、竣工验收等,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投入使用的全部工作。
2.2.1工作范围
2.2.1.1根据包头化工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优化提升及环境管理提升设计服务项目详细设计文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该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交工资料整理提交、竣工验收等,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投入使用的全部工作,以及因本工程所引发的其它设备设施需要更改实施采购施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详细设计文件和工程清单。
2.2.1.2负责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及项目施工;负责自行清理施工垃圾,在厂外倾倒要保证合规合法,垃圾离开厂区大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不再额外增加费用;负责项目调试、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以及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实施的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投标人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 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
2.2.1.3所需材料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3工作内容及要求
*2.3.1投标方应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工作内容、设备选型、采购计划、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进度计划、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等内容。
2.3.2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详细设计文件规定,完成项目物资供货及项目施工、调试、投用及竣工验收工作,并保证项目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2.3.3 包头化工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优化提升及环境管理提升项目总体要求:
本项目包含整个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室内外党建文化、企业文化(墙体展板、电子屏幕)、室外环境景观绿化、装置与厂区衔接美化(包括建筑外墙体),包含但不限于绿色工业创意造景、园区氛围装饰、灯光等点缀等形式。通过叠水瀑布、喷泉水池、柱廊、尖顶、落地窗、建筑小品、植物等相关造景要素有序搭配,以形成具中式特征的园林景观。要求建筑的装饰性较强,办公区域装修简洁大方、水系能够适合鱼类生存、植物多为原生植物并要求有果树。造景和融景是装置景观设计的重点手法,在统筹规划上要与管理提升和企业文化统一起来,在外观上要与外界通透,以展示优美的装置环境。为减少外界干扰和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与管廊道路结合部位,要采用常绿植物形成自然分隔带,以形成一个天然的绿化屏障。并配套考虑园区绿化的供电、排水系统及景观区域的整体智能控制系统。
2.3.4 竣工验收后负责三年绿植养护。
2.4其他:
1)项目地点: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项目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项目施工、验收、投运、全部移交 |
2022年9月30日 |
特别说明:上述包头化工外排废水脱盐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优化提升及环境管理提升项目安装施工为初步计划,具体施工应根据签定正式合同进行实施。
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包头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因疫情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涉及到区域内已经种植的绿植,施工方需进行移植,费用包含在施工费,具体移植地点由业主确定。
其中标注“*”项为投标文件否决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700万以上的文旅、景观绿化、高原生态保护与修复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名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类、建筑类或市政建造专业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C类人员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7】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土建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05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0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