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昌江核电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阶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华能核电“十四五”信息化规划要求,华能核电将统筹建设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涵盖通过搭建智慧化运营平台,包括移交管理、隔离管理、工作管理、设备管理、配置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及运营?持等应用,采?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电站安全和生产运?效率,提升华能核电?产运营的数字化能?。
2.2招标范围:
满足昌江公司生产准备、移交接产和生产运营相关业务需要,现采购应用开发平台,并基于此平台建设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开发平台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须实现与华能统一技术开发平台底座的集成,并以项目建设为契机,编制一套开发、测试、操作、部署和运维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5个能源或电力企业的资产管理类(EAM)或企业资源计划类(ERP)项目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至少承担过1个核电生产相关信息系统咨询、开发、实施或运维方面的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软件平台是本项目开发基础,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软件平台供应商发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23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