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MW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已取得政府部门批复,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MW丰镇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发电项目位于内蒙古丰镇市,本项目充分利用丰镇市既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屋顶类别分别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可安装面积约200万平米(其中工业园区彩钢屋顶约占总面积70%)。
2.2规模:预估容量200MWp。
2.3工期:2023年底实现全部并网,其中2022年9月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具备开始施工建设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等和公共汽车站充电桩设计;(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监控设备、充电桩、集控中心;(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建筑物修复(如需要)、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建筑物结构加固(如需要)、集控中心改造装修等;(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技术服务及培训。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项目为预招标,如项目未通过集团公司或北方公司投资决策,则合同终止,可行性研究阶段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因合同终止给投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原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类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