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滦河热电#3机组省煤器给水旁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4150,招标人为国能滦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滦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国能滦河热电有限公司 1x330MW 机组工程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SG-1110/18.4-M4013型额定蒸发量1110t/h 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锅炉,具有工业和采暖抽汽功能。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汽包、单炉膛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燃烧器摆动调温、紧身封闭、全钢构架(主副双钢架)∏型汽包炉、固态排渣、煤粉炉。烟气设置脱硝处理装置。配置 5 台中速磨煤机。于2012年投入运行。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满足低负荷长期运行阶段的脱硝装置正常投运,各项环保指标在国家要求烟气排放指标内,依据目前情况设计省煤器水侧改造系统,并实施水侧系统的加装工作,包括设计新增水侧系统,负责提供所有的材料和设备(包含保温和保护层等),负责施工,调试、竣工资料的归档、质保等相关工作。工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2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锅炉安装A级(含修理、改造)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省煤器给水侧旁路改造而实现宽负荷脱硝的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一台机组成功投运1年以上)2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其中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竣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以上。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