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DCS改造现场技术服务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承接的亚临界、超临界或者超超临界火电机组DCS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或者新建项目中,涉及机组DCS控制系统现场技术服务及DCS通讯接口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预计外委 25台机组DCS改造现场技术服务及DCS通讯接口服务:
1、DCS改造现场技术服务:负责机组DCS项目就地信号核查、设备传动试验、现场IO点到DCS卡件上的传动和结果记录、逻辑联锁试验,负责试验结果记录、负责恢复修改的参数和强制的信号、配合进行热态试验、涉网试验等以及现场技术服务。
2、DCS通讯接口服务:负责整个外接通讯系统的组态设计和优化设计,包括DCS与DEH系统与AGC/汽温/脱硝优化控制、锅炉炉管检漏装置、智能数据采集前端、一次调频同源装置、机组LED显示条屏、CEMS、生产协作监视系统、汽轮机阀门流量特征在线整定系统、电除尘、化学加药系统、6KV高压开关柜等系统接口设计。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约定期限内的机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将根据各评标情况,与综合评分排名前3(如果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等于3家,则取综合评分排名前(N-1))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中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支付等事项。当发生需求时,招标人根据各中标人框架协议价格,计算订单项目金额,按订单项目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委派,导致招标人顺延委派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台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热工就地系统检修维护、或者主控制系统调试、或者主控制系统逻辑组态相关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5月29日 9:00起至 2022年6月6日 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