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大门围墙及零星工程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大门围墙及零星工程标段已由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天津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区 2.2.项目规模: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站大门围墙及零星工程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变电站/升压站土建施工类似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且结论良好(应包含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0 09:00到2023-07-20 10:00。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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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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