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务标准化体系优化项目财务数字化流程优化调整设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
项目内容:业财标准流程、组织职责标准设计咨询及配合相关系统功能测试验证、落
地实施等工作。
项目工期: 11 个月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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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交货、服务 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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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2023 年财务标准化 体系优化项目 财务数字化流 程优化调整设 计 |
1、充分借鉴行业领先企业实践经验,遵循集团 公司 ERP 系统管理理念,深入推进集团公司财 务数字化转型,构建和优化业务流程标准、组 织职责标准和系统建设标准; 2、与会计核算标准实现有效衔接,形成集团公 司财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共享 模式下财务集约化管理,持续消除冗余流程提 高处理效率,厘清职责界面优化各节点协同,减少重复录入和审核; 3、推动全流程在线处理,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 业务流、财务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构建集 团公司价值管理全过程数据链路的透明、合规、精准、高效,为全面提升集团经营管理精 益化水平奠定基础。 |
北京及各二 级单位所在 地 |
1000 |
注: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报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4 报价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 报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
3.1.7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报价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报价人应具有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至少 2 个央企集团或国资集团的财务数字化建设或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实施项目成功案例, 并提供合同、验收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8 年及以上咨询项目经验,负责过至少 2 个与集团同等规模企业财务数字化建设或财务共享中心实施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 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