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供热直埋保温钢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供热直埋保温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厂内及至杭锦旗锡尼镇。
2.2规模:厂外管网部分铺设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至杭锦旗锡尼镇的热力管网,主干线开槽长度36.7km,镇区内管线1.5km,主干线设置2根DN1000的热水管线,起始端电厂首站,供水末端设置隔压站一座,回水中间设置中继泵站一座。
2.3建设工期: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前竣工投运。
2.4标段划分: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供热配套管网工程供热直埋保温钢管项目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5天之内将全部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0日内开始供货,供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预制保温管生产企业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拟采购钢管厂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A级资质,并提供与拟采购钢管厂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未提供协议或授权的视为资质不符合要求。
3.2.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个单项合同管径≥DN1000预制直埋保温管业绩,其中单项合同中管径DN1000及以上的管材和管件金额≥1亿元人民币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合同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能明确体现管径要求的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及销售发票扫描件。
3.2.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生产设备,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1)PU600及以上规格高压发泡机2条
(2)DN1000保温管外护管真空定径挤出机生产线3条
(3)现场补口发泡车8辆及高压补口机8台
3.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