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肇庆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由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至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按70%、30%的比例投资组建。一期工程以“上大压小”的方式,投资38亿元建设2台350MW燃煤热电冷联产机组,于2014年6月20日正式投产,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实现高新区全覆盖。投产以来,累计实现产值102亿元,完成发电量251亿千瓦时、售热量2133万吉焦。
为满足“十四五”广东省及肇庆市经济发展能源需求,加快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致力建设城市友好型、园区共生型能源企业,肇庆公司二期拟在一期预留扩建场地内建设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主厂房余热锅炉基础于2022年9月28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4年3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4年4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广东公司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噪声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环境噪声治理工程的降噪设备、材料及其土建基础和安装结构的设计(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验收监测、配合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各区域的隔声门窗(降噪设备所需门窗除外)。系统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完成。计划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具体以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1.5工程地点: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白沙街1号。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噪声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