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板桥农场“渔光互补”48.9MWp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板桥农场,场区中心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8.88°,东经 117.46°,场地主要为鱼塘,利用坑塘水面建设1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约1110亩。项目拟采用单块容量为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装机容量直流侧为48.9MWp,交流侧为40.32MW。本项目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和一条110kV送出线路,经1回110kV线路接入学府路220kV变电站116间隔,距离约1.5km,以电网批复接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光伏组件除外)、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含场区至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全部现场勘察(场区和升压站详勘已完成)、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场地清理、平整、施工区域隔离封闭、临建设施、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设备调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本项目开工手续、升压站征地手续、送出线路工程相关手续(含补赔偿)及相关费用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开工仪式的组织与实施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设备及安全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包括本工程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综合楼、道路硬化和场内道路、场区围栏、升压站围墙的修建;渔业养殖方案设计与实施;负责项目所在地施工过程相关政策协调、处理及费用;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消防、质监、水保、环评、安全性评价、职业卫生、档案、达标投产、性能测试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负责在现场甲供设备的管理、二次倒运。支架、支架基础、集电线路采用在总价的基础上按照节支金额,按比例分成。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2 其他: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150天,在项目开工150天内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项目建设期内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分批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5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