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景观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河能源集团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景观绿化等工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天长市淮河能源集团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内
2.5 建设规模:淮河能源集团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工程,为新建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一次性规划建设2×4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6 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7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依据本技术规范书、厂前区景观施工图及厂区绿化规划平面图,要求完成淮河能源集团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工程项目生产区区域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并配合相关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部分:
1)总包方按照图纸标高提供绿化场地后,由投标人完成剩余工作;
2)厂前区区域供应及填置种植土,厂区无需置换;
3)园林、绿化、种植、大门、警卫室改建、停车便道及停车位等;
4)供应及安装卵石、砾石等;
5)厂前区范围内浇灌用给排水管线、窨井高度调整及与市政管线勾头、雨水箅子位置调整及与窨井勾头;厂区范围内仅施工绿化和局部硬化。
6)施工中随时保持施工场地及种植区清洁;
7)工程结束后须清理现场保证现场整洁;
8)工程移交前应提供灌溉、培植、剪草、修剪树木、各季节养护、替换死去及不健康的植物。
9)新建室外篮球场;
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附图、答疑,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符时以施工图为准。
2.9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0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单个项目合同价不低于400万元的园林(或绿化)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最终时间为准)。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须具备1个单个项目合同价不低于400万元的园林(或绿化)等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最终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的;
(6)投标人未被列入黑名单的。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近3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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