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空调和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空调和风机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泳溪乡境内,电站与宁波、温州、杭州、上海的直线距离分别为95km、140km、150km、240km,距离500kV回浦变直线距离约29km,接入系统和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425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700MW。建成后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并为华东电网提供灵活调度能力。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通风空调系统采用“通风为主,空调为辅”的方式,电站设有地下厂房通风空调系统、地下厂房防排烟系统、地下厂房除湿系统、地面开关站单体建筑通风空调系统以及其它建筑物通风空调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通风空调系统的招标采购范围主要为地下厂房(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副厂房、母线洞、主变洞、尾闸洞、500kV 出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等)、开关站(含继保楼、GIS 楼、柴油机房等)、上下水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等永久建筑物的通风空调设备(纯消防用风机设备除外)及其监控系统,包括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立柜式空调机、分体空调、精密空调、除湿机、冷冻(却)水处理器、冷却水泵,以及隧道轴流风机、双向射流风机、各类混流式风机箱、排烟风机箱、组合式电动风阀、变径风管等。
2.3 交货要求
本次采购设备计划分2批交货,具体如下:
第一批:主厂房、副厂房、主变洞的风机、空调、水泵、水处理器,交货时间2024年11月。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随同第一批次交付。
第二批:所有除湿机设备以及剩余的空调、风机设备,交货时间2025年5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空调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机构颁发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3 年1月1日以来)具有700kW冷量及以上螺杆式冷水机组和50000m3/h 风量及以上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