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发电厂 #3机组A修保温、架子项目招标公告
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萧山发电厂2024年度#3机组A修保温、架子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为浙能供应商库正式成员。
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的,1个及以上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火力发电厂保温承包业绩, 及1个及以上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火力发电厂脚手架施工工程业绩;或者近三年2个及以上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万元(含)的火力发电厂保温脚手架承包业绩。(需提供完工业绩证明材料)。
完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 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建造师证书。
11.拟派项目负责人驻厂到岗率大于85%(须提供承诺函)。
12.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必须由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担任(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