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有限公司黄骅二期项目生态修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黄骅二期项目生态修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黄骅风电场位于黄骅市南排河镇境内,总计容量为99MW。升压站内110kV侧采用单母线的接线方式,采用户内GIS设备,以1回110kV出线风南线接入南排河镇变电站,升压站安装两台110kV/50MVA主变压器,#1、#2主变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根据风电场二期工程的用海批复并结合工程对海洋生态影响评估的结果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开展增殖放流渔业修复和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工作。
增殖放流应严格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部令〔2009〕20 号)和《河北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冀农渔发〔2016〕33 号)进行实施。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编制:明确增殖放流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及经费预算等,给出增殖放流具体物种、数量、放流实施地点及时间安排等,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跟踪调查的内容、时间、频次、站位、方法及效果评估方法等列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并对增殖放流的后期管理与维护等分别做出相关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河北省沧州市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2)增殖放流:根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苗场筛选、苗种检疫、增殖放流工作。
3)跟踪调查:一次本底调查及三次跟踪调查。
4)效果评估:根据跟踪调查结果,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取得河北省沧州市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2.1.3服务周期: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全部工作。
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可用于专家评审的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5天内报送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本底调查:4月下旬进行本底调查。
增殖放流:在5月、6月初分别进行中国对虾及毛蚶投苗工作。
跟踪调查:放流后10-15天进行第一次跟踪调查,然后每月中旬进行跟踪调查,共进行三次调查。
效果评估:合同期满前完成评估工作。
2.1.4服务成果:
1)编制黄骅二期项目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级职能单位专家评审,并取得河北省沧州市海洋主管部门及沧州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备案。
2)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提交效果评估总结报告,并取得河北省沧州市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执行完成的增殖放流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甲方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高级(含)以上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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