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磐安10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浙江金华磐安。
2.2 项目规模:100MW(本期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塔单回线路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完成,同塔双回线路合同签订后70天内全部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架空集电线路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包含角钢塔、金具、绝缘子、钢芯铝绞线、OPGW、钢筋、混凝土、电缆及安装附件等材料的采购;35kV进站电缆敷设,架空线路铁塔基础施工及杆塔组立、导线及0PGW复合光缆架设、接地施工与检测、金具绝缘子等附件安装;线路贯通试验、线路相序试验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及验收;设备和材料卸车、现场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工程所有相关的必要措施(冬雨季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验收的相关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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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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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架空集电线路(新增) |
浙江金华磐安10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新增)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9 15:00到2023-10-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