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2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 PHC 管桩采购 招标公告
1.1 工程概况
大庆市林甸县2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以下简称:“林甸草光互补”) 场址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 35km,总占地面积约 4.10km2 , 土地为天然牧草地 ,场址区内地势平缓 、开阔 ,本工程交流侧容量为 200.025MW , 光 伏 场 址 区 经 纬 度 中 心 坐 标 为 北 纬 46°53′11.85″ , 东 经 125°9′8.13″,长庆路、G301 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项目场址区内为天然牧草地, 场地内地表常年积水, 水域范围主要分布于 西南区域,水深约 0.5m~2.0m。本项目共布置 67 个子阵,其中 66 个固定支架 子阵, 1 个 1MW 柔性支架子阵。3.15MW 子阵 60 个,2.5MW 子阵 2 个,2.0MW 子 阵 1 个 , 1.0MW 子 阵 4 个 ,合计交流侧容量 200.025MW ,直流侧容量241.8336MWp。
本项目组件拟采用 560~590Wp 单晶双面组件, 逆变器采用 300~320kW 组串 式 逆 变 器 , 组 件 、 逆 变 器 为 1500V 系 统 , 35kV 箱 式 升 压 变 电 站 采 用3150//2500/2000/1000kVA 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变压器。
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汇集升压站,光伏发电区域通过 8~10 回 35kV 电缆接 入 220kV 汇集升压站 35kV 侧,经新建升压变压器升压至 220kV,通过 1 回 220kV线路接入林甸北渔200MW 渔光一体项目升压站220kV 侧,利用林甸北渔200MW渔光一体项目送出线路送至 500kV 大庆变 220kV 侧。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 10%、2h 储能设施(20MW/40MWh),储能电站与拟建 220kV 汇集升压站合建。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林甸草光互补 项目 |
PHC-300-AB-70 型(C80)-7.5mPHC 管桩 |
根 |
17734 |
产品满足国标图集 10G409 相关 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 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PHC-300-AB-70 型(C80)-8.5mPHC 管桩 |
根 |
11324 |
||
PHC-300-AB-70 型(C80)-9.5mPHC 管桩 |
根 |
16985 |
||
PHC-400-AB-70 型(C80)-11mPHC 管桩 |
根 |
16985 |
注:1.为避免因设备材料损坏影响工期,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清单中 PHC 管桩总量 2‰的裕量以作备用,结算时以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2.设备材料到货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任一批次到货的 PHC 管桩进行抽检,投标人负责将 抽检的 PHC 管桩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强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1.2.2.1 交货地点:大庆市林甸县 20 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场址指定地点, 车上交货。
1.2.2.2 交货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4 年 1 月 20 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 交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在国内承接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 的至少 2 个基础桩合同, 且单项合同总供货量 4 万根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数量)。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