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锁斗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锁斗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号 |
物料长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1606999 |
锁斗\T08008-122FE13-0100\7.4MPa\Q345R\国产 |
台 |
1 |
2.1.2、招标范围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2)交货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置现场指定位置。
注:供货将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3)付款方式:采取分批支付的办法。具体支付数量根据买方需求分批送货后分批付款给卖方。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的合同款;留10%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在水煤浆气化炉锁斗(锁斗全容积≥23m³和设计压力≥7.4MPa)的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未明确应用环境(水煤浆气化炉)和锁斗容积及设计压力等内容,可以提供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中需明确应用环境(水煤浆气化炉)、锁斗容积及设计压力等内容,如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均无法体现应用环境(水煤浆气化炉)、锁斗容积及设计压力等内容。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中需明确应用环境(水煤浆气化炉)、锁斗容积及设计压力等内容,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