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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浏览:0    
核心提示: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光城11号院北
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JZB-2023-301-公开

2.2 项目名称: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施工项目

2.3 招标范围:阳光城11号院北侧道路规划总宽度25米,行车道双向宽18米,人行道双向宽7米,长度暂计200米,包含路基挖填土方,雨水及污水管网,路缘石、行道树、电缆路灯。

2.4 项目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生产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类似业绩一份(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 3.6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

5.1 招标

5.4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5 报名 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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