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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洪武北路等24条道路无障碍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1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玄武区洪武北路等24条道路无障碍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约110万元;现已
一、招标条件

玄武区洪武北路等24条道路无障碍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约11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a. ①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c.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没有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 (2)资质延续以国家、省、市最新的政策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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