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河曲电厂主机维护(三年)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山西省忻州地区河曲县境内西距河曲县城3.0km的大东梁村附近的黄河Ⅳ级阶地上。项目所处地区有丰富的煤碳资源,场地开阔,交通条件比较便利,现在共有4台600MW级机组投入运营,一期工程2×600MW机组,三大主机分别由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汽轮机厂、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为亚临界湿冷机组,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一期工程1、2号机组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投产发电。二期工程2×600MW级机组,三大主机分别由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东方汽轮机厂、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装机型式为2×600MW级超临界燃煤空冷凝汽式机组,3、4号机组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1月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河曲电厂4×600MW机组锅炉(含启动炉)、汽机(含化学)、电气一次、全厂光伏设备、热工及化学仪表设备、主机设备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消缺、抢修、D级检修及临修工作、公用系统滚动检修工作、与其他外委队伍的配合工作,并参与A/B/C级检修准备及质检、监护、监督、配合等工作。针对招标方主机维护项目,投标方需设置完备的组织机构,投入总人数不得少于190人(不含夜班值班人员)。
2.1.3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系统维护),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