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乙二醇加氢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加氢催化剂装填于乙二醇装置加氢反应器中,共三台反应器,单台反应器乙二醇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现有加氢装置分为A、B两个系列,每个系列2台反应器串联,B系列第二台加氢反应器已装填乙醇酸甲酯合成催化剂。在催化剂作用下草酸二甲酯(DMO)和氢气(H2)反应生成粗乙二醇。现有加氢装置无向DMO补加甲醇流程,精制装置未设置液相加氢单元;单台加氢反应器100%负荷DMO进料量为25.7m³/h,DMO最大进料量为28.3m³/h;正常运行过程DMO指标:DMO浓度≥99.5%wt,正常控制水分≤200ppm,同时可以耐受DMO质量的短时波动;DMO初始进料流量不大于10m³/h,提至80%负荷总时间不应超过36小时,提至100%负荷总时间不应超过120小时;加氢驰放气氢气纯度≥95%VOL,其它气体之和≤5%VOL。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加氢催化剂96吨(3台反应器总装填量最少96吨,投标方根据反应器的尺寸及自身催化剂的性能核算实际装填量,但是投标方统一按96吨进行报价),包括催化剂装填需要的瓷环、弹簧采购与装卸、加氢催化剂的卸装、管束高压水清理及开车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通知送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加氢催化剂在合成气制乙二醇工艺上单台加氢反应器乙二醇年产能≥10万吨的使用合同业绩1份,且要求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如合同中未体现单台加氢反应器乙二醇年产能≥10万吨且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须在用户证明中体现,否则业绩按照无效处理。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