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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4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营口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营口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营口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预计用量和预算金额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本项目拟固定采购单价,中标后单价固定不变,交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我行不承诺中标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内的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有效期1年。

内容包括:

采购内容

采购面积

使用单位

防爆膜

(含粘贴)

预计共需采购防爆膜3,491.88平方米

辖内营业网点

 

 

 

  交付使用时间:60天。

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拦标价:不含增值税总金额663,457.20元,单价控制价不含税190元/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口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防爆膜必须具有经公-安部认可的质量检测中心型式或委托检测检验报告。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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