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莱芜发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外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2-31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 莱芜发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外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莱芜发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外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计划工期:两年。
2.6 招标范围:负责莱芜电厂4、5、6、7号机组输煤系统#1-15输煤皮带机、#1、2圆形堆取料机皮带机及其辅助设备检修,斗轮机皮带机附属设备,活化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碎煤机及其辅助设备,滚轴筛及其附属设备,入炉煤煤取样及其辅助设备,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及其辅助设备,汽车煤采制样及其辅助设备,火车煤采制样及其辅助设备、除尘、通风风机等输煤系统所有机务设备、电气设备及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和构件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换、定期工作、临故修、事故抢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不少于2项2×300MW及以上规模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业绩(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扫描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指定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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