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3-2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交 货 期: 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巷道顶板离层监测设备随掘随安,总工期计划90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
招标范围:采购一套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含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设备、顺槽顶板离层监测设备等,包括顶板动态监测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集成、安装、调试等。实现综采工作面及两顺槽顶板动态监测、预警、数据上传、形成矿压监测分析报告等功能。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煤矿顶板动态监测系统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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