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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分公司灵宝市豫故100MW风电项目混塔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预招标【重新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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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5-17 16: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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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能河南 清能 灵宝市豫故100MW风电项目混塔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预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1-13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 清能 灵宝市豫故100MW风电项目混塔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预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段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取得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本项目未取得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河南清能 灵宝市豫故10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属山地风电场,场区东西向最大跨度约20.0km,南北向最大跨度约5.9km,场区中心与灵宝市区直线距离约37.9km,海拔高度在279~650m之间,地貌以村庄、农田、水塘、沟渠为主。

项目规划装机规模100MW,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56MW的风电机组,配置容量为20MW/40MWh储能系统,储能部分参与火电调峰。初拟在场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所发电量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 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共18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混塔高度166m,包括塔筒的制造、试验、防腐处理及包装、发运至现场机位及车板交货(含随机技术资料)、现场检查、指导安装、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② 风机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本工程风机主机、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已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其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发包人供货的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吊装、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2.3本项目特殊要求:

① 本项目拟开展箱式变压器塔筒内置设计,投标人必须响应。

② 每节塔筒设计长度需满足大件运输及吊装需求,吊装平台尺寸为30m*45m,个别机位需考虑塔式起重机吊装方案,投标人必须响应。

2.2.4 工程质保

本工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最后一套设备经试运行合格后次日开始进入质保期;施工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2.2.5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应满足NB/T 31022-2012《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华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2.6 投标人自行解决事项

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一切施工临建工程。

2.3 本标段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总工期183个日历日。混塔设备交货期:2024年6月开始供货,后续设备按照工程的进度供货,截止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安装调试。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设计与制造至少2项140米及以上混塔实际合同业绩,单机容量不小于3兆瓦,总容量不少于500兆瓦。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3.2.2投标产品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或国际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材料,且应在供货前完成针对本项目特定场址的设计认证。

投标人应具备混凝土段产品的设计能力,且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任职人员,职称、执业资格。

吊装工作分包必须选择通过华能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年度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并得到招标人的许可。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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