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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分公司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诉讼)框架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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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6-21 14: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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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西 2024-2027年常年法律

顾问及法律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2-28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省南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 广西 2024-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框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 广西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出现重大法律问题时提供指导、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发生法律纠纷时全权代理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采购内容

2.2.1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2.2.1.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解答各项咨询;驻场律师现场法律服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和其他对内及对外的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约等;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根据招标人指示,列席、见证招标人召开的重大会议,并就涉法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就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协助招标人所属基层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协助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包括应招标人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等。

2.2.1.2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提供决策所需法律支持,协助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交易模式和交易方案、涉法税务筹划等。

2.2.2法律服务工作

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有涉诉法律服务及可能涉诉纠纷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2.1为招标人基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

2.2.2.2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仲裁、涉诉案件提供举证、沟通、调解等服务;

2.2.2.3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办理反诉等相关事宜;

2.2.2.4对于仲裁和诉讼案件,全权作为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仲裁:

代理事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为招标人的决策给予参考建议;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包括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

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等)。

2.2.2.5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2.3履约期限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代理过1项及以上标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非金融诉讼案件,须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裁定书或原告起诉状或应诉通知书等能够反映投标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拟投入人员要求: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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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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