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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分公司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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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11-19 15:1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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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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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福建公司清能 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5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清能 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华能福建清洁能源 拟就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招标,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证据搜集、法律分析论证、一审、二审、再审,并办理生效判决的执行,最终收回电费。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 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光伏项目所在地

2.5 服 务 期: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清能 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

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咨询:甲方拟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时,为甲方分析案件情况,包括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2.纠纷谈判:参与甲方与光伏项目相关方的谈判,分析、完善谈判方案,提示纠纷解决法律风险,推动纠纷以协商方式解决。

3.出具律师函:纠纷处理过程中,必要时出具律师函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4.申请保全:提出是否应当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的建议,必要时代表甲方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5.案件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表甲方起草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选定仲裁员、提出仲裁协议效力或管辖权异议、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参加开庭前会见、证据交换,参加开庭、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质证、调查、辩论,申请鉴定,请求提前或延期开庭,签收除调解书外的各类仲裁文书,处理其他仲裁事项等。

6.证据收集:根据案件需要,协助甲方调取、收集与整理相关证据。

7.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甲方需要,在法律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为甲方做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8.律师工作总结报告:结案后,提交结案工作报告。律师工作报告应当对案件反映出的甲方工作风险点予以提示并提出整改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法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投入人员要求:主办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执业10年以上律师20人。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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