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 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14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 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海工工程详勘、一期工程详勘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零星勘察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 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勘察工作计划暂按以下进度执行,具体以甲方通知并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准:一期工程陆域详勘:预计2025年1月-2025年8月;一期工程回填区详勘:预计2027年1月-2027年12月;海工工程:预计2025年3月-2025年9月。进度要求:勘察监理工作进度与现场实际勘察工作进度一致。
2.6 招标范围: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海工工程详勘、一期工程详勘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零星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监理范围包含勘察工作内容的监理业绩或勘察工程业绩或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2.总监理工程师至少需具有1项监理范围包含勘察工作内容的监理业绩或勘察工程业绩或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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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