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中科(广东)炼化公司航煤加氢节能优化改造项目加热炉专业余热回收系统采购(WZ20230620-4801-721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热炉专业余热回收系统(包含空气预热器、烟风道、鼓引风机(包含电机、变频器、变频器柜)、钢结构、保温、配件、挡板、闸板以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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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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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预热器\2340×2210×11740 Q235+316L | 1.00 | 套 | 包1-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中科(广东)炼化公司航煤加氢节能优化改造项目加热炉专业余热回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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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持有D级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1.7 近五年内, 投标方应具有同类产品( 设计烟气出口温度≤ 90℃)的设计和制造业绩,并提供至少两套良好的业绩证明(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示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等), 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 3.1.8 其他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9 交货期为2023年9月30日,不允许延期。 3.1.10 重要商务条款不接收偏离,若偏离将被否决。 3.1.11 投标商提供的空气预热器必须满足烟气出口温度≤ 90℃。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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