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海南锅炉、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0177接线箱及防爆管件等(WZ20230922-3105-1297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接线箱防爆管件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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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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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爆电器装置 | 1.00 | 个 |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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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爆电器安装管件 | 1.00 | 个 |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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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爆挠性连接管 | 1.00 | 个 |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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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爆接线箱 | 1.00 | 台 |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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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内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多于3个销售合同并且总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1.提供业绩表及对应供货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 2.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3.1.7 严禁对“1664-P0032-0177接线箱防爆管件等招标清单”表进行任何修改,否则否决投标。 3.1.8 付款条件及方式 到货款:到货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的支付申请及增值税发票后的45天内,支付90%合同额的到货款。 质保金: 质量保修期为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后的45天内,支付10%合同额的质保金。支付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支付的前提为业主(最终用户)按买受方总承包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相关费用,否则本合同支付将受到影响。出卖方免除买受方因业主(最终用户)原因延迟支付的责任。 3.1.9 三防电器应取得 3C 认证证书,技术参数(额定电压、电流)必须完全覆盖投标产品。 3.1.10 仪表接线箱与防爆电缆密封接头、呼吸阀、堵头等配合使用(供货商保证匹配安装),接线箱箱体及箱门的钢板壁厚应不小于1.5mm,安装挂耳的厚度不小于3mm,箱门与箱体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黄绿接地线,箱内用于接线和维护的空间不应小于箱体总容积的80% 3.1.11 63A及以上的开关需使用塑壳断路器 3.1.12 检修电源(动力)箱进线及分支回路需使用塑壳断路器 3.1.13 防爆照明配电箱的隔爆腔体与增安腔体密封条采用一次性现胶发泡成型密封工艺,使整体外壳具有超强的防水、防尘功能。 3.1.14 供货商需提供配电箱、接线箱、操作柱、穿线盒、接头等产品的典型外形及配置图(每个产品任选一个规格)。 3.1.15 供货商提供的防爆电器产品必须90%为原厂生产的优质产品,且应经过所有必要的法定机关检验合格的成熟产品。供货商必须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离)表、偏差(离)表应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逐项说明。 3.1.16 供货商提供的防爆电器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证及3C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所有防爆电器产品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及3C认证证书(凡列入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器产品,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17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分别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书》和《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视为废标。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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